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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第七届六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18 12:00   来源:市科技局 分享:

广科函〔2021〕6号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对市政协第七届六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潘庆牧、 赖霜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全市农林科技人员创新能力的建议》(第119号)提案已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单位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结合广元市农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不定期授课,每年至少两次;选派部分优秀农林科技人员到国、省级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的重点实验室脱产学习,要求选派人员的研究方向与拟专业学习的内容一致或相近,建议时间半年到1年,每次5人,农业3人,林业2人”的建议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根据国(省)级林草、人社和科技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市、县(区)农林科技人员前往国家、省级科研院所和省内外高等院校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去年以来,全市林业系统分别赴国家林草局、省林科院、省林草局各处室和四川大学、浙江大学等脱产学习培训和交流挂职锻炼共30余人次,邀请省林科院、泸州市、达州市等在核桃、油橄榄、笋用竹等行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来广授课培训和开展现场指导10余人次,大大的促进了我市农林产业发展。同时,市农业局组织的“广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题研修班”均在高校举办,今年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第二届“农业大师”50名,并在西南大学举办研修班,研修班将采取“理论培训+现场教学+研讨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进行。今后,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还将根据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力度。

二、关于“鼓励农林科技人员参加全国性学术专业研讨会、报告会或年会,对其中在会上交流发言者,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农林科技人员出论文、出著作,对其公开出版的著作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科协等部门予以奖励,建议奖励标准2000-5000元/人次”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少科技工作者在市科协组织下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省科协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不仅发表了论文,有的还受邀作了学术报告,甚至还担任了分论坛的主持人,为广元科研学术工作作出了贡献、赢得了荣誉,不论是在发表论文、出论著,还是交流发言,都体现了科技工作者较高的学术水准,是长期在基层一线辛苦付出、刻苦钻研和拼搏进取得来的,理应给予褒扬和鼓励。但现在还未出台对论文发表、学术交流奖励的相关政策,尤其是现金奖励,请政协委员给予理解。目前,全市科协系统正在积极开展“天府科技云”服务,科技人员可通过注册、使用“天府科技云”,争取省科协“天府科技云”项目,从而获得资金支持。

三、关于“农业、林业和科技部门,紧紧围绕我市农林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组建市级攻关团队,实行首席加团员的团队模式,限期出成果,建议每年5个课题,每个课题支持经费20-50万元”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农林行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围绕全市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全链融合发展,针对产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省、市重点研发计划等,组织科技人员持续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实施重点研发项目86项,争取省市财政科技资金2740万元。在林业领域,2012年以来,全市林业科技投入5882.2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60万元,拉动社会资本1.17亿元,共实施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5个。在农业领域,市农科院代海林、刘和平分别作为全省水果、玉米两个创新团队岗位专家,获得省级农业人才项目资金100万元,实施周期为五年,每周期项目经费50万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科技计划项目属于竞争性立项,科技人员可组建团队进行申报。

四、关于“鼓励农林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省级成果和发明专利,其中省级成果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奖励发明专利2000元/个;鼓励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人员可用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入股,占股不少于10%,分享转化收益,做好依法保护”的建议

2020年,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广元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对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服务的创新主体,按照购买科技服务实际支出额度的30%予以补助。申领上限为企业5万元、创新团队3万元、创业者2万元。同时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排序在前三的科技成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排序在第一的科技成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同时,依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财教〔2014〕216号)和《关于停止适用〈广元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广财教〔2018〕147号)相关规定,资助标准:发明专利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500元/件。

综上,关于你们提出的部分建议已在现有政策中体现。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自主权下放以及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等,加强政策的协调落实,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奖励等政策措施,积极加大对农林科技人员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形成机制,开展重点研发项目“揭榜制”试点和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科技积极性,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指导、帮助、支持科技工作。也希望你们率先垂范,发挥专业优势,在全市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华,0839-326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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